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专业人才。现启事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电视新闻事业心和团队合作意识,性格开朗、沟通协调能力较强,仪态大方、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但是,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等专业优先,其中,应聘播音主持岗位的应取得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资格。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电视新闻摄像记者(男性)1名。
2、电视新闻编辑1名。
3、电视新闻播音员(男性)1名。
4、新媒体节目采编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6日。邮寄快件报名的,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2、方式:
(1)现场报名。每天9:00——17:30(周休息日除外),我台办公室。
(2)邮寄快件报名。收件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广播电视台,地址:胜利路188号,邮政编码:402160。请致电023-49863247索取报名表(电子档)。
3、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邮寄快件报名的除外)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邮寄快件报名的除外)及复印件1份;但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在校学习证明原件(邮寄快件报名的除外)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全身彩色近照1张。
(4)证明本人专业能力水平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邮寄快件报名的除外)及复印件1份。
(5)有电视新闻采编制播从业经历的,可提供代表性作品光碟。邮寄快件报名的,可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253333783@qq.com
应聘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聘用的,一律解聘。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本启事载明的基本条件的,确认报名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及时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面试、笔试
考试的方式、题目,现场公布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语言表达、知识结构、专业素养、综合与分析能力等。面试及笔试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上岗实作测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上岗实作测试人数1:1或1:2确定人选。上岗实作测试人选参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并向本台提供体检报告。
2、体检合格的,与本台签订《上岗实作测试协议》,到相应的岗位进行1——3个月的实作测试。期间按本台规定发放适量生活补助费。
(五)聘用
1、按照本台人员聘用规定和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2、如实告知拟聘用人选本台聘用岗位责任、工作时间、工作待遇、聘用期限等有关规定。拟聘用人选与本台按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本台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四、其他
(一)本启事解释权属本台台长办公会。
(二)咨询、联系:汪女士 电话:(023)4986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