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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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名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职位类别:行政/文秘
工作经验:不限
要求性别:
发布日期:2016-02-26
学历要求:大专
工作地点:重庆永川
语言能力:不限
职位性质:全职
招聘人数:16名
职位月薪:面议
职位描述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聘用制书记员(合同制)。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法律(法学)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2日--1998年2月22日出生)的男性;

4.熟悉计算机操作,能使用计算机快速准确进行文字记录;

5.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于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9日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511室)报名。

三、资格初审和考试

1.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考试人选进行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本院试用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咨询部门及电话: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49882809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988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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